推薦必看 視力保健知識

article image
  • 護眼知識庫
  • 視力保健
  • 醫學新知

醫師建議視網膜剝離的高危險群要定期檢查,避免突如其來的視力問題

視網膜是緊貼在眼球後壁內的感光組織, 下方有負責供給視網膜氧氣和營養的脈絡膜,假設視網膜與脈絡膜因故而分散,這個狀況就是所謂的視網膜剝離。視網膜剝離是相當慘重的眼科疾病,倘若無隨即執行手術治療重新復位,或許會因為耽擱治療時間而造成永遠失明,所幸在視網膜剝離前一般會發生有一些警訊,盡早發現徵兆盡快診斷治療,通常可留存原先的視力。

 

視網膜剝離 手術 費用

 

視網膜剝離的症狀

視網膜剝離的症狀產生的時候,是非常急性的,或許霎時便不可以看到任何東西了。但視網膜剝離之前,皆會產生幾個症狀,比方飛蚊症和閃光。平日就經常出現飛蚊症和閃光的各位,事實上不表示已經罹患視網膜剝離了,只需比過去更加留意雙眼的健康就能以防悲劇出現。可是若發現閃光或是其它症狀漸漸變糟,就一定要及時令醫師執行治療。以上即是我們今日解說的有關視網膜剝離以前的症狀,各位肯定要多加當心。

 

哪一些檢查能夠協助防止視網膜剝離

長時間視網膜剝離將招致網膜組織結疤與感光細胞弱化,甚至於具備引起青光眼亦或是眼球退化的風險。如果發覺本身擁有上述的病徵,絕對要盡快就醫檢查且及早執行治療。如果長期不治療也許會招致治療以後視角也不能回復的狀態。因此醫師建議一般人每一年進行一次檢查,假使是罹患飛蚊症亦或是糖尿病的患者,建議一年檢查兩次。醫生也表示,進行裂隙燈和眼底檢查可輔助各位盡快察覺視網膜剝離的狀態並且盡早治療。除此之外眼底鏡檢查也為很緊要的視網膜剝離檢查。

通常檢查視網膜剝離以前,務必使用散瞳劑將瞳孔張大。運用完散瞳劑之後的4-6hr,雙眼也許會產生畏懼光線以及視角模糊的狀態,可是只要半天就可還原原先的視角。假設超過8hr以後依舊感受到頭痛或者視角模糊,務必立馬就診治療。

 

視網膜 破洞 雷射

 

解說視網膜剝離的高危險患者

近視超過500度或是眼睛曾遭受損害以及進行過手術的患者,皆是視網膜剝離的高危險患者。倘若自己屬於高危險患者,便肯定要定期就診檢驗。大家必定要知道,視網膜剝離治療的作用實際上和時間具有相當大的關聯。發覺眼睛發生視網膜剝離的症狀的時候,一定要盡快治療,越早治療功效才能夠更優良。假使視網膜剝離患者長久無看醫生治療,引發其它的併發症出現,不止手術將會更加困難,手術之後視角的復原資質也會減低。並且進行完雙眼網膜剝離手術之後,一年至少要就診檢視兩次,如此一來才可以有效用地避免視網膜病症再次出現。

 

近視引發視網膜剝離的錯誤迷思

患者之間流傳近視800度至900度的視網膜剝離幾率高於1000度,實際上這種看法是錯誤的,近視彷彿眼球吹氣拉長引發視網膜變薄,於是怎麼可能更不危險?反倒是近視1000度以上視網膜更容易纖維化,進一步增添剝離的機率,視網膜一旦變薄就無法復原,通過雷射手術確實能夠減少近視度數,但是不可以恢復視網膜和降低視網膜剝離風險。因而各位仍然要小心眼睛的維護。

 

視網膜剝離 術後

 

【預防勝於治療】雖說是老生常談卻也是最正確的保健之道,能夠從提前預防與早期診斷兩方面動手。過早或過多使用眼睛是造成高度近視的原因,所以,學齡期的孩童和青少年應該避免近視度數一直提升。高度近視者應該了解視網膜病變常見的病徵,並且找專業眼科醫師定期做視網膜檢查。並且,視網膜剝離患者,另一眼也有產生一樣問題的機率,因而雙眼都要詳細檢驗,且手術以後也一定要接受三個月至半年的定期檢視,以達到早期察覺新的病變且早期治療的最終目標。

 

 

 

 

 

參考資料

視網膜剝離前,常會出現看見黑影、飛蚊變多及看見閃光等相關 ...

眼睛的各類疾病、老化與保養@ Paul's Blog :: 隨意窩Xuite日誌

【醫學保健】上班族的四大眼疾!快來檢測自己的眼睛是否已經 ...

 

文章關鍵字

視網膜 剝離 手術,視網膜剝落,視網膜剝離 吃什麼,視網膜 剝離 症狀,視神經 受損 怎麼辦

視網膜病變眼科診所專區

收集整理桃園視網膜病變眼科推薦診所!

鑫明眼科診所 眼科

鑫明眼科診所

  • 類別 ‖眼科
  • 電話 ‖03-378-1513
  • 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中山路888號1樓及890號1樓
  • 評論分享 ‖72
  • 推薦 ‖ 4.4
林宏洲眼科診所 眼科

林宏洲眼科診所

  • 類別 ‖眼科
  • 電話 ‖03-316-9856
  • 地址 ‖桃園市桃園區經國路437號1-2樓
  • 評論分享 ‖221
  • 推薦 ‖ 4.1
文正眼科診所 眼科

文正眼科診所

  • 類別 ‖眼科
  • 電話 ‖03-477-8765
  • 地址 ‖桃園市新屋區中正路55巷3號
  • 評論分享 ‖24
  • 推薦 ‖ 3.4